活動時間:101年1月20日(星期五)

活動地點:水上國中學生活動中心

報名方式:因時間急迫,本次比賽由承辦單位自行邀請有意願者參加。

聯絡人:陳宜欣,電話:0912998697。

 

101年嘉義縣教師杯排球聯誼賽競賽規程

                  嘉義縣政府101年1月12日府教運產字第1010020658號函核備

一、  宗    旨:為增進本縣教師情誼與交流,倡導正當休閒活動,提升本縣排球運動風氣。

二、  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嘉義縣立水上國民中學

六、  活動時間:101年1月20日(星期五)

七、  活動地點:水上國中學生活動中心

八、  參賽對象:自由報名

九、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訂定之最新規則。

十、  報名方式:由承辦單位自行邀請有意願者參加。                                         聯絡人:陳宜欣,電話:0912998697。

十一、獎勵辦法:

甲、帶隊人員、參賽選手(正式教師)發給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乙、工作人員: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賽事結束後依縣府之相關規定給予敘獎。

十三、申   訴:

甲、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予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乙、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丙、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壹仟伍百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如經審判委員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丁、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次比賽權利、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

十四、附則:

甲、比賽採九人制(15名隊員為限)進行,每局21分每場三戰二勝。

乙、各參賽隊伍之帶隊者、選手及競賽工作人員一律以公〈差〉假登記。

十五、本競賽規程呈嘉義縣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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