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地址: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承辦人:王郁鈞
電話:05-3620123#270
電子信箱:yuchun017@mail.cyhg.gov.tw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府教運產字第104004399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轉知本縣排球協會辦理「第二屆『排協盃』全國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乙份,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排球協會104年3月11日嘉縣排協字第10403110
02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04年4月25-26日。
三、比賽地點:義竹國中活動中心。
四、聯絡人:呂坤峰先生,電話:0955636759。
正本:各國民中小學(含永慶與竹崎高中)、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除外)、嘉義縣各大專院校、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嘉義縣排球協會、教育處運動產業科2015-03-16
10:24:00
第二屆『排協盃』全國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目標:
(一)為推展全民體育,提升嘉義縣排球運動風氣。
(二)增進體能活動,培養良好運動休閒習慣。
(三)提供全國排球團體互動及交流機會。
二、 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嘉義縣排球協會。
四、 協辦單位: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台塑企業新港廠排球社。
五、 贊助單位:張明達議長服務處、安昶鑫有限公司、閎任精密控制工程行
六、 活動地點: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如報名隊伍過多,則部分比賽場次將安排於室外場地)。
七、 活動時間:104年4月25 ~26日。
八、 比賽組別:
組 別 |
人數 |
網高 |
場地規格 |
比賽用球 |
備註 |
社會男子組 |
六人制 |
2.43M |
18*9公尺 |
5號皮球 |
限男子 |
社會女子組 |
2.24M |
限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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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年組 |
九人制 |
2.30M |
男、女可合併組隊 |
九、 辦理方式:
(一)、參賽資格:
- 1. 社會男子組:自由組隊(報名上限16隊)。
- 2. 社會女子組:自由組隊(報名上限8隊)。
- 3. 壯年組:男子限年滿35歲以上(民國69年(含)前出生)、女子年齡不限(報名上限8隊)。
(二)、報名方式、報名人數及會議:
- 1. 報名時間:104年3月25日(星期三)起至104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於嘉義縣體育競賽資訊系統(http://sport.cyc.edu.tw)報名。如有任何問題,請上臉書(facebook) 粉絲專頁「嘉義縣排球協會」留言。
- 2. 報名人數:
(1)六人制: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各限填報1人,隊員(含隊長)限報12人。
(2)九人制: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各限填報1人,隊員(含隊長)限報15人。
- 3. 抽籤時間:104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舉行。
- 4. 報名費:
(1)每隊新台幣1000元整
(2)請於104年4月8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費】以現金袋方式寄至::[62442]嘉義縣義竹鄉岸腳村59之2號,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體育組-呂坤峰教練收(未繳交報名費球隊不受理報名)。
(三)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排球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四)比賽制度:
- 1. 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
- 2. 六人制採25分制,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 3. 九人制採21分制,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21分制。
- 4. 循環賽名次判定: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或沒收比賽則以零分計算。
- 5. 遇二隊以上積分相同時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X(總勝分數)/Y(總負分數)=Z,Z值高者名次列前。
- 6. 如Z值仍相同採用下列辦法:A(總勝局數)/B(總負局數)=C,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同時,以二隊之間的比賽勝隊為勝,三隊以上相同時,則由審判委員會抽籤決定之。
- 7. 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所有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循環賽)。
- 8.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未賽完的場次仍需出場比賽。
(五)獎勵辦法:
- 1. 參賽選手:
(1)2- 3隊錄取績分最高前1名。
(2)4隊或5隊各錄取績分最高前2名。
(3)6隊或7隊各錄取績分最高前3名。
(4)8隊(含)以上各錄取績分最高前4名。
優勝隊伍將頒發獎盃乙座,領隊、教練、管理、選手頒給獎狀。
- 2. 工作人員:本活動之工作人員將發給獎狀。
(六)申訴:
- 1. 舉凡參賽球員證件之審查應予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將不予受理。
- 2. 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 3. 抗議以書面提出(附件一),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於比賽結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如經審判委員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其繳交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 4. 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沒收本次比賽權利、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
(七)附則:
- 1. 參賽各選手不得報名二隊以上(含跨組),如違反規定,以第一場出賽組別為主。
- 2. 各參賽選手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九人制比賽由大會直接查核)。
- 3. 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每次30秒)。
- 4. 服裝規定:每隊應穿著相同顏色及樣式服裝出賽,且服裝前、後皆須有明顯清晰可辯之號碼(1~20號)。
- 5. 參與比賽時請務必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資格,不得有異議。
十、 其他:
(一)活動聯絡人:呂坤峰(聯絡電話:0955636759)。
(二)住宿資訊:
- 1. 義竹修緣禪寺 聯絡電話:(05)341-2144。
- 2. 台糖祥和學苑 聯絡電話:(05)362-2038轉9。
- 3. 向日葵汽車旅館 聯絡電話:(05)362-5599。
- 4. 嘉洲大飯店 聯絡電話:(05)379-4121。
- 5. 朴子會館 聯絡電話:(05)379-0981。
(三)參加開幕典禮之隊伍,大會將贈送礦泉水一箱及地方名產一份。
(四)開幕典禮:104年4月25日上午10時於義竹國中活動中心舉行。
(五)資訊網站:嘉義縣排球協會Facebook粉絲團。
附件一:第二屆『排協盃』全國排球錦標賽競賽事項申訴書
申訴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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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發生 時間及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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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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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或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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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領隊 |
(簽章) |
教練 |
(簽章) |
104年月 日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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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長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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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委員會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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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訴書未經領隊及教練簽署無效。
審判委員召集人: (簽章)
月 日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