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100年度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嘉義縣) 實施計畫
一、主 旨:為提昇國內裁判水準,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統一執法尺度以健全裁判制度,並促進排球水準之提昇為目的。
二、依 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辦理。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嘉義縣政府、嘉義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國民小學。
七、日 期:100年7月29至31日止(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八、地 點: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大同路245號)。
九、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20歲(民國80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
日】)至45歲(含) (民國55年7月29日以後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
基準日】),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期人數限定60人。(外縣市可報名人數至多12人,如本縣未達報名人數
時,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轉呈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並由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核發C級排球裁判證。
十二、報名手續: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22日止(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3鄰31-2號。
電話:(05)2661071,0921757487,信箱:dong631018@yahoo.com.tw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整以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姜智棟),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姜智棟 收,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額滿為止。
十三、講師:
(一)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規則暨裁判委員會委員或具排球專業技能及素養者擔任。
(二)聘請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擔任。
十四、課程內容:如講習會課程表(課程於報到時發送)。
十五、參加人員本會供應午餐,並提供講義、規則、文具用品等。
十六、報到日期及地點、時間:100年7月29日上午8時假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報到,不另通知。
十七、參加人員請自行準備哨子及穿著輕便運動服。
十八、參加本講習會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十九、參加講習之教師,可核發研習時數。
二十、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0年6月 日體總輔字第100000 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