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48屆全國莒光盃中等學校師生排球錦標賽」嘉義縣選拔賽競賽規程
嘉義縣政府101年2月20日府教運產字第1010035199號函核備
一、目標:
(一)為推行全民體育,提倡中等學校師生排球風氣,提昇排球技術
水準。
(二)選拔本縣優秀球隊參加101年第48屆全國莒光盃中等學校師
生排球錦標賽。
二、指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國民小
學
六、活動地點: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七、活動時間:101年3月5日(星期一)
八、參與對象:
組別 |
網高 |
場地規格 |
比賽用球 |
備註 |
高中職男子組 |
2.43M |
18*9公尺 |
5號皮球 |
限男子 |
高中職女子組 |
2.24M |
限女子 |
||
國中男子組 |
2.35M |
限男子 |
||
國中女子組 |
2.20M |
限女子 |
九、參與人數:200人。
十、辦理方式:
(一)活動內容:
1、參賽資格:
(1)嘉義縣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在籍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報名參加。
(2)需依「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各級球員登記輔導管理辦法」辦理
球隊登錄。
2、報名方式、單位報到及會議:
(1)自101年2月22日(星期三)起至101年2月29日(星期
三)止,於嘉義縣體育競賽資訊系統
(http://sport.cyc.edu.tw)報名。完成報名請進入系統查看
及確認,並注意比賽相關訊息。如有任何問題,請上嘉義縣
體育會排球委員會部落格留言
(http://dong63.pixnet.net/blog)。
(2)抽籤:101年3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於嘉義縣阿里山
鄉豐山國民小學舉行,由電腦自動抽籤。
(3)101年3月2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公布秩序冊,本會不
提供紙本秩序冊,請由該系統自行下載。
3、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排球
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
宜,則依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4、比賽制度:
(1)因本縣每組僅保障1隊參加「莒光盃」,故本次比賽採單淘
汰制。
(2)採五局三勝制,每局先獲得25分,第五局為15分,並至少
領先對隊2分則勝1局,若比數為24-24、14-14則必須領先
對隊2分為止。
5、獎勵辦法:
(1)參賽選手:各組僅一隊參賽則不予比賽。第一名優勝隊伍領
隊、教練、管理、選手頒給獎狀。
(2)工作人員: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賽事結束後依嘉義縣國
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之相關規定給予敘獎。
6、申訴:
(1)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予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
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2)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
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7、附則:
(1)各組比賽均採六人制進行。
(2)每組每校僅得報名1隊。
(3)未依「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各級球員登記輔導管理辦法」辦
理球隊登錄,不予排定賽程。
(4)各參賽選手:請攜帶學生證,並蓋有100學年度第二學期
註冊章,以備查驗。
(5)每隊可報名人數12人(需列在中華排協登錄球員名單中)。
(6)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每次30秒)。
(7)服裝規定:各隊應有相同顏色式樣。
(8)各組第一名可獲「莒光盃」參賽資格,。
(9)各參賽隊伍之帶隊者、選手及競賽工作人員一律以公〈差〉
假登記。
(10)參與比賽務請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
不得異議。
(11)各參賽球隊請做好垃圾分類及注意環境衛生維護。
(二)活動宣傳規劃:
1、公布於本縣教育資訊網及運動地圖資訊網 。
2、懸褂海報。
十一、其他:
活動聯絡人:姜智棟,連絡電話:2661071,0921757487
十二、本競賽規程經嘉義縣體育會轉呈嘉義縣政府核定後實施,修正
時亦同。